加强良知道德历练 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
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学群
2014-04-30 08:38:53 | 来源:人民法院报
  人民法官的职业良知和道德素质决定着司法审判工作的品质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“执法不严、司法不公,一个重要原因是少数干警缺乏应有的职业良知。”“职业良知来源于职业道德。”“要把强化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作为必修课,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。”从近年少数司法人员违法违纪事件的情况来看,司法良知和职业道德的缺失、丧失,是导致枉法裁判、司法不公、违法乱纪的根本原因;而一些司法裁判结果之所以不能得到社会普遍的认同,甚至遭到广泛质疑,也是因为裁判结果与人民群众普遍认同的良知道德相悖。

  司法良知和职业道德是法官安身立命、为人处世之基,是最基本的职业操守。法院干警必须具有高于一般人乃至普通公务员标准的良知和道德。法官是正义的化身,必须具备正直的品格、高超的司法技能和崇高的职业道德精神;必须信仰法治、坚守法治,把“法不阿贵、绳不绕曲”的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,做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护法的执法者,站稳脚跟,挺直脊梁,只服从事实,只服从法律,不偏不倚,不枉不纵,铁面无私,秉公执法;必须持之以恒地加强良知道德历练,使良知道德要求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。

  良知道德是司法公正的思想基石。“徒法不能自行。”法律本身是不能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。司法公正须落实到司法者身上,依赖于有良知道德和公正心的司法者。有良知道德的法官才有是非分辨能力,具备敬畏之心;就能尽职责、永不懈怠,让浩然正气始终存于心中,切实坚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。

  司法为民是最重要的司法良知和职业道德。人民法官必须坚持司法为民,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,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,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,不断完善为民、便民、利民的措施和机制,扎实做好司法领域群众工作,真正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,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,让打赢官司的人及时实现权益,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及时得到纠正,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审判,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,从而维护司法权威,提升司法公信力。

  良知道德的意识和行为,不是与生俱有,而需依靠后天的养成,依靠长期的学习体悟、坚定的理想引领、严格的纪律约束、丰富的司法实践历练。特别要充分运用司法实践来推动法官良知、道德意识和行为的养成,在司法实践中实现法律的正确实施与自我人格修养提升的统一,做到内外兼修、知行统一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责任编辑:陈秀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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